羅正龍(右)去年出車禍,姐姐巴秀珍(左)替他決定捐器官。(圖自臺灣《中國時報》)
  中新網5月4日電 據臺灣《中國時報》報道,臺灣屏東魯凱族男子羅正龍去年底嚴重車禍腦死,姐姐巴秀珍替他決定捐出器官,卻與原住民“全屍下葬”觀念抵觸,遭到族人誤解;3日她參加器捐追思會,哽咽感謝弟弟:“很多人的生命因你再次跳動!”
  羅正龍住在屏東三地門鄉德文部落,個性開朗、熱心助人,沒想到去年底他騎車回家途中出車禍,送進醫院加護病房,狀況非常不樂觀。當時他年僅27歲,留下3個小孩,家人雖然不舍,但也很明白他存活機率很低。
  巴秀珍說,醫師、社工說弟弟年輕力壯,問她是否考慮讓弟弟捐器官遺愛人間?篤信基督教的她說,“若真的可以幫助人,我們願意!”
  “器官捐贈在部落是先例!”巴秀珍說,原住民認為死後要完整身體回去,長輩知道她捐弟弟器官很不諒解,甚至打電話來罵她“賣器官”。但她取得媽媽及家人支持,“不能怪族人反對,但我們知道正龍會喜歡這個決定!”
  羅正龍被判定腦死亡。去年12月4日,十幾位親友齊聚病榻舉行祈福儀式,為正龍、家人及受贈者祈福,隔天羅正龍捐出心、肝、腎臟、眼角膜和血管,造福10幾名病患;院方表示,他是10幾年來首位捐贈器官的原住民。
  巴秀珍說,家人事後夢到正龍回來、臉上掛著微笑,她相信弟弟對捐器官的決定很滿意;她也特別謝謝受贈者願意接受正龍的器官,讓他的生命有意義地延續下去。  (原標題:與“全屍下葬”觀念抵觸 原住民男子捐器官開先例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u98zumsh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